友改委油价调整目-调价窗口发改委 油价
1.国内油价怎样调整
2.油价大变!电价大改?现在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最新限价
3.油价只是每次只涨价了几毛钱,为什么大家的反应都很大?
4.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国内油价怎样调整
据业内人士透露,7月23日,在国际原油价格回落和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再次提高成品油销售价格。北京地区93号汽油再创历史最高价位。有关方面对此的解释是,上次涨价没有调整到位 ,我们成品油销售价格仍旧低于国际市场,今后将考虑国际市场情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继续推进价 格调整。谎言是多么的的圆满,但是,我们早就有各种手段来论证,这是明目张胆的欺骗。
一、中国进口的石油没有达到60美圆的。国际市场达到60美圆的是北海清质石油,其质量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中东地区、南美、俄罗斯出口的石油是无法达到60美圆的。 而中国大量进口的是低质高含硫石油。据著名的经济情报杂志分析,国际油价在54美圆时,中国进口的石油价格大多在30美圆左右。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劣质石油买家。
二、美国与中国石油价格比较。美国平均每升93号油大概是人民币4.7元,可是人家那是加了30%的燃油税,并且人家公路没有收费,高速公路也基本不收费或者收费很低。而北京的类似汽油销售价格已达4.24元,实际价格高于美国。如果有关方面说,中国成品油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更将被下面的例子驳斥的体无完肤。海关宣布上半年查获的走私案件中,成品油、香烟等位居前三名。既然中国成品油便宜,那应该是从中国向国外走私才对,为什么要从国外向中国走私?过去查获的特大走私案件,都与走私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有关,可见内外差价巨大,吸引走私者挺而走险。
三、石油企业报表显示利润巨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成为香港上市公司中最挣钱的, 报道说利润 接近千亿元,而其年经营额在5000亿元左右,利润空间已相当可观,利润率非常可观。以净资产收益来分析,即使是风光无限的房地产,其优质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为5%到10%为主,而中国石化的净资产收益,根据其2004年年报为17.32,其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为20.32%。大家说这是不 是很惊人!是房地产行业优质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三倍,是房地产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四倍多。这才是惊人的暴利证明!我不久前与燕山石化公司的人士接触,他们去年的利润超过40亿元,总结因素是价格高、市场好。可见,中国石油企业是很不错的业绩,怎么还有长期亏损的说法,这不是欺负老百姓没头脑么?
四、上游垄断掠夺下游竞争性行业,扭曲经济结构 肆无忌惮的涨价,使中国经济和宏观调空的复杂局面加剧。可怕。成品油涨价,因为你是垄断,但下游产业却是竞争性行业,不能涨价。比如公交和出租车,关系群众生活,其价格调整要经过严格审批, 油价从2元涨到4元多,公交价格和出租车价格并没有什么提高,可见,油价上涨只能消化在成本和政府补贴中。汽车制造业是国家寄希望的产业,但消费环境不良,加上油价上涨,更是雪上加霜。老百姓近两年的工资并没有显著增长,翻倍上涨的油价让大家很难受。 可见,这是赤裸裸的掠夺,扭曲中国经济结构,增加了所谓的膨胀压力。尽管,中石油的滚滚暴利,让国家,同时也让某些不可明说的利益群体欢欣鼓舞,但是,这种危害中国经济的掠夺经>济思路,将贻害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我观察大家对油价上涨虽然知道是中石油/中石化捣鬼,但是不知道要点!我在这里澄清一下!石油是战略物资,国内的油田都是这两个集团垄断的。只有他们有开采和销售权利。近几年国家进口石油越来越多,今年会达到1.5亿吨。进口石油消费的比例越来越大,岂不是两大集团就没有话语权了放心。关键的石油进口权还是只有两大集团所有。国内的炼油企业就算是油价再便宜,也无法自主进口,只能从两大集团买他们加价进口的原油。这样两大集团对内把持油田,对外把持原油进口权。国内原油价还不是他们说得算?国内的炼厂,包括两大集团自己的炼厂是在亏损,那是因为原料石油(无论国产还是进口)的价格是两大集团定的!两大集团自己的炼厂亏损无所谓,反正在贸易/开采环节已经有足够惊人的利润了!! 而且炼厂亏损的情况可以成为汽油涨价的借口,掩人耳目。于是我们就这样因为所谓的炼厂亏损,口袋的钱被淘空!!!!石油是工业血液,现代基础工业的王道!!两> 大集团在上游敲骨吸髓,危害的是整个国家竞争力甚至国家安全!!90#油从今年3月份的3.18上涨到7月份的4.06,快一块钱了,还不到半年!!
到底有多少物流企业破产阿?到底有多少企业背上沉重的运费成本阿?无耻的抢劫!!2004年两大集团净利润2000亿,咱们国家GDP才多少?11万亿,各行业综合净利润最多按照5%算,也就5000亿。可见40%的国家利润都是两大集团的!大家伙都在给两大集团打工呢!!有人会问,油田是国家人民共有的,这两大集团虽然垄断,毕竟是中国自己的企业,为什么这样丧心病狂的掠夺财富不顾危害国民生机?其实这两大集 团都是海外上市企业!!所有权和资本不是纯粹国家的了。资本是贪婪的,对利润的追求是永远也不会满足的。看到这里,国内油价未来的走势相信每个看过帖子的人已经很清楚了。我很担心国外投资者利用两大集团的垄断地位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从这个角度讲,两大集团已经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上了!!有时候看到纺织厂的女工虽然一天12小时的拼命干活,居然连500块钱的工资都得不到,原因是有的工厂因为纺织原料涨价(非棉的纺织品大部分是石油变得)或者停产/或者破产。心情真是无法描述。
前一阵子还听说北京有的哥为了多跑出点钱过劳...真不知道中石化/中石油有2000亿的纯利还叫嚣亏损要求涨价的嘴脸是什么麽样那2000亿人民的血汗钱又有多少进了原本已经很富裕的老外口袋里!!无论如何,两大集团正在挤垮国内非自有的炼厂,同时也正在挤垮社会上的非自有的加油站。如果现在的情况不得到改变,两大集团的目的很快就会完全实现。可能有人问,目前发改委已经批了19个非国营的公司可以进口石油。其实私营企业进口石油除了要有进口权,还要有配额,2005年非国有进口配额一共才0.1亿吨,根本没> 有影响市场!而且两大集团除了因为自己是国有公司,进口不受限制之外,还注册了非国有企业,也在这19家里面混,用他们的实力抢占绝大部分配额!!太狠了!!关于私有企业石油进口权/配额计划具体详情大家可以查询国家商务部网站看看!注意到很多人误解油品涨价的原因就是整个社会被两大集团“炼油厂亏损/加油站亏损”的幌子骗了!
石油是工业的血液,是国家建设很基础的必须品,基础的物品每涨价一次,就会引发各行各业新一轮的价格飞涨。
油价大变!电价大改?现在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最新限价
今日农村热点关键词“油价电价”;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农民兄弟们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2022年开始到现在,国内油价可以说迎来了巨大变化,无论是汽油价格还是柴油价格都呈现了坚挺涨价的趋势。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秋收即将开始,在秋收开始之后,油价如果继续保持高位,我们农民在秋收方面的支出还会迎来提高。
而且现在正值夏季高温天气阶段,农村家庭在日常用电方面的需求也在稳步提高。
今天老道就为大家重点收藏一下汽油价格、柴油价格和农村电价的一些相关趋势,也希望大家能够有一个基本了解!
油价大变!电价大改?现在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最新限价。
老道说:谈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在8月中旬国家发改委还会再次启动新一轮的油价调整,所以现在正值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窗口期当中。
而按照我国石油价格调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说,影响油价的核心因素还是要看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
从目前美国原油价格的总体变化趋势来说,美国原油价格迎来小幅上涨,而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也呈现了小幅上涨的趋势,现在国际原油价格总体保持在85美元每桶左右。
从这个情况来说,在8月中旬即将启动的新一轮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里,油价迎来下跌的可能性并不算大。
但是油价要想迎来暴涨的可能性也很低,因为现在总体的原油价格涨幅维持在5.3%左右,所以哪怕油价有所上涨,但也仅仅是小幅涨价,并不会影响总体情况。
而根据目前国内加油站92号、95号汽油最新报价情况来看:
92号汽油报价为8.54元每升;
95号汽油报价为9.09元每升;
零号柴油报价为8.28元每升;
油价相对于之前来说已经有所降温,所以老道相信在今年的9月份秋收开始之际,一直上涨的油价还有进一步回落的空间,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当然,除了油价调整的一些情况之外,老道也继续为大家收藏一下电价调整的一些情况。
其实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人大代表宁雅秋就曾经提出建议,指出现阶段实施的阶梯用电缴费制度已经不适应国民经济的需求,所以建议取消阶梯电价,实施新的用电缴费制度。
根据老道了解到的相关情况来看,现在我国有一些省份地区已经正式启动了峰谷用电缴费制度。
峰谷用电缴费制度又称分时段用电缴费制度,顾名思义这项缴费制度与阶梯用电缴费制度最大的区别是它不以用电的多少为唯一的核心依据,而是将一天划分成不同的时段,根据用电需求的情况分为用电高峰期、用电低谷期。
在用电高峰时段所要支付的用电单价会更高,所以通过峰谷用电缴费机制的试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个别地区在个别时段出现的电网复合压力,所以我们相信分时用电缴费在未来也将成为我国电价改革的一个新方向。
对于咱们农民来说,无论用电缴费制度改革有哪些变化,我们相信减轻农民生活负担,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生活收入依然是政策层面的重点,所以每一次改革都将为我们带来利好。
让我们一起行动,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为国家的电价改革点个赞。
(仅供参考)
油价只是每次只涨价了几毛钱,为什么大家的反应都很大?
您好,详细的解释如下:
油价涨幅虽然每次只是几毛钱,但是却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反应如此激烈的原因。
首先,油价涨价直接影响到人们的交通费用。在现代社会,私家车拥有量越来越高,汽车油费是每个车主必不可少的开支之一。一旦油价上涨,人们的通勤费用将随之增加,对家庭经济产生一定的压力。在家庭预算中,交通费用通常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油价的微小涨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人们的经济负担。
其次,油价上涨还会引发通货膨胀。油价上涨意味着生产成本的上升,这将直接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因为石油是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重要能源,涨价会使得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而这些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当物价上涨时,人们的购买力将下降,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
此外,油价上涨还会对宏观经济产生连锁反应。高油价通常导致通货膨胀加剧,从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由于石油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资源,油价上涨会导致进口成本上升,从而使得国家贸易逆差扩大。同时,高油价也会带动能源行业的发展,促进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研发与投资。然而,在能源结构尚未调整到新能源比重较高的情况下,油价上涨可能导致国内经济的不稳定,甚至引发就业问题。
因此,尽管油价每次只有微小的涨幅,但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济压力和宏观经济稳定都有着重要影响。这解释了为什么大家对油价上涨反应如此激烈。
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发改委18日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区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成品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五条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减)地区间价差确定。
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强制配送。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
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
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汽油、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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